万能险卷土重来原因何在?
时过境迁,万能险经历一番风雨之后卷土重来。
银保监官方数据显示,前8月,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以及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合计达到5717.04亿元,同比增长高达27.32%。
曾几何时,随着原保监会“134号文”“283号文”等规范性文件的下发,“万能险”这一“妖精型”产品也被逐渐限制。面对保障属性与金融属性之争,当时业内大咖无不对保险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充满疑虑。
实际上,万能险的“妖精论”本身并不存在,所谓资本市场的“妖精”“野蛮人”,针对的是当时的险资运用乱象,只是这里的险资很多来自于万能险的快速吸费。
在当时,便有业内人士指出,险资乱象错不在万能险,而且就保险业务而言,万能险也确实具有其特殊的市场地位。因此,尽管万能险受到严格监管,并在2017年出现断崖式下滑,但当时已经有人预测,随着新的万能险逐渐上市,万能险也会逐渐回暖。
而今年万能险的表现其实就验证了这一推断。同时,万能险回暖的原因也更加复杂。除了万能险作为人身险重要类型而具有市场需求之外,还存在当前资管新规对于打破刚兑、去杠杆,以及万能险大户为了保证偿付能力和现金流的软着陆考量。
在万能险“妖精论”时,还有文章对中美两国保险市场万能险进行了比较,指出2005年至2016年底,美国万能险占寿险保费比例稳定在38%~40%。在万能险中,指数型万能险占比最高,为56%,保障型万能险占比为21%。
实际上,万能险在美国的监管更加值得关注。根据美国万能险产品发展路径,在多个节点上,万能险产品都被视为证券,因为也受到了严格的监管。直到1980年,万能险产品无论保费投资收益如何,保险公司都保证向投保人还本,并按固定或浮动利率付息。这时才不再视为证券,但同时提出五大监管原则:
第一,产品发行人受州保险法监管;
第二,保险人保证在扣除销售、管理等费用后向投保人还本付息;
第三,保证付息的利率不低于各州法律规定的最低利率;
第四,对超出各州法定最低利率部分的利率调整频率不高于一年一次;
第五,保险合同不被当作投资产品进行营销。
对保险产品证券属性的认定规则,也体现了美国证券监管的另一特点,就是按产品实质功能——而非发行主体——确认监管机构。这或许也正是当前中国机构改革中对金融监管体系重整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从时间线上来看,中美对万能险的监管,尤其是险资监管的差距可算是落后了近半个世纪。
在“保险姓保”的背景下,其实中国保险监管政策还面临着诸多质疑,其中最为资本市场所不满的无疑是穿透式监管。
面对这一政策,有人认为,保险监管重要系统风险监管,至于市场行为,自然应由市场竞争来决定其走向。就像万能险,一方面应该明确其产品标准,另一方面也完全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实现自然干预。
当然,在当时资管还没有明确“去杠杆”和“打破刚兑”的背景下,确实还存在诸多的影响因素,为了保证市场的稳定,也还存在大量的资本空转现象。因此,这也依然是一个系统性金融监管难题。
对于股东行为也同样如此,行业监管的目标是让市场主体有序运营,保护其中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只要保险公司的市场行为没有违反相关法规,就不应该对股东资本予以更多关注和限制。
而在近期也有声音指出,中国的保险监管在这方面存在“一高一低”现象,即进入的门槛太高,退出的门槛太低。一个好的保险监管机制,不是限制准入或提高准入门槛,而是能够让合适的人进来,让不合适的人离开;进来的人不能做坏事,做不了坏事。
中国保险市场与发达保险市场的差距在哪?
近日,瑞再研究院发布2018年世界保险业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居世界前10的国家和地区是:1.美国,总保费收入13499.81亿美元,全球市场份额28.15%;2.中国内地,总保费收入5414.46亿美元,全球市场份额11.07%。
与发达市场相比,新兴市场在中国市场的带动下表现强劲,寿险保费增幅高达14%,远高于过去10年年均8.3%的增幅。中国依然是新兴市场的主要增长引擎。从贡献率看,2017年对全球寿险市场贡献最大的是中国,贡献率为2.1%。
中国保险业确实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然而从历年各国保险密度数据来看,我国目前的保险密度仅相当于美、英、德、法、日等国七十年代、韩国八十代的水平,落后近四十年。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就保险市场而言,人口红利不仅没有消失,反而蕴藏巨大市场潜力。如果中国保险密度向发达市场看齐,中国保险业规模将远超任何国家。因此,中国保险市场与发达保险市场的核心差距无疑在于保险密度这样的人均指标上。
为何会出现如此境况呢?除了以上监管的原因之外,可能更多地还在于市场主体,同时还有中国特殊的国情。
在国情层面,最影响保险普及的无疑是贫富差距和通胀水平。在保险行业来说,对比各地区保险数据,可见各地保险数据的差距之大,区域不平衡矛盾突出。而根据中国保险消费者白皮书相关数据显示,当前保险消费群以80后为主。
在原因上我们可能多会归因于保险意识,但实际上我们也可以将其与经济实力相挂钩。80后已然处于经济舞台中心,经济实力更加充实。从这个角度深入地话,可以发现,中国保险普及的重要障碍之一就是保险产品价格不够亲民。
保险消费也存在马太效应,正如中国太保(33.67 -0.71%,诊股)和中国平安(64.00 +0.20%,诊股)发布的消费者白皮书显示,老客户加保成为了重要的业绩增长点。保险消费缺乏阶梯型产品,而多高门槛型产品,导致部分消费者难入保险之门。消费者购买的第一款产品更多还是最传统的意外险。
同时,在中国保险市场,人身险业务缺失了重要的一环,那就是定期寿险。在发达保险市场,定期寿险的市场占比一般在10%~40%,目前中国已发展成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但定期寿险在中国的占比还不到1%。也就是说,在保险产品布局上还存在马太效应。一些过渡型产品供给不足,导致保险普及无法全面覆盖或有序推进,部分人群买低的保障不足,买高的钱不够!
最近以商车费改为行业热点。根据相关信息,车险作为刚需型产品,已然出现了严重的费用倒挂现象。为何如此?其中原因自然要更多地归于保险公司身上。
当前,中国保险代理人800多万,每万人保险代理人远超美国,几乎为美国的两倍。也就是说,美国一个代理人可以完成的工作,在中国需要两个人来做,人力成本水平可想而知。为了驱动这一庞大的销售力量,保险公司依然不遗余力,同时要付出巨大的佣金成本。这些成本从哪来?自然最终要通过定价转移给消费者承担。
当发达保险市场正在通过保险科技不断实现保险流程再造,进而实现人力替代的时候,中国保险市场依然在增员与脱落之间循环往复。销售渠道上存在的行业性乱象也是屡禁不止。这种乱象对于市场发展有何影响当毋庸赘述。
中国要实现保险社会还有多长的路要走?
9月底,有一条消息震撼了全球保险业,美国恒康人寿保险公司(John Hancock)宣布,将停止承保传统寿险,转而销售基于可穿戴设备跟踪健身和健康数据的交互式新型保险。
为何如此决定,背后有什么逻辑?其实答案很简单,一是具有科技基础,二是具有理论支撑。
此前,国内知名保险专家王和就基于保险科技发展提出《保险理论重构的几点思考》。他认为科技给了保险“减量管理”以想象与可能。面向未来,“保险+”将成为保险发展的重要模式和路径,势必将重新定义保险内涵与外延。
根据其观点可以推断,未来一个阶段,保险产品的风险管理职能将从事后补偿机制转为事前干预机制。而恒康人寿的新型保险实际上就是风险事前干预机制的体现。
同时,在定价方面,将实现从基于历史数据的前定价模式转向可预测数据的后定价模式。比如淘宝的退运险就实现了动态定价。
除了淘宝的退运险之外,在国内却几乎找不到一个具有新兴保险的产品或公司。比如在人身险领域,发达保险市场都已经出现了纯粹的互联网寿险公司,而国内在这方面还是空缺。
在财险方面,以车险为例,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UBI车险在国内尚未落地,更多的还是传统车险产品。而多数发达市场都有相关产品落地,只是渗透率也并不高,在5%以下,唯有意大利的UBI车险渗透率已超过了15%。
整体而言,中国的保险市场虽然依赖于保险科技赋能,在运行效率上确实得到较大提升,出现了闪赔直赔以及人工智能投顾和核保等。但在保险产品这一核心要素上则几乎没有革命性创新。中国的保险市场上也没有出现革命性的保险公司。即便是纯互联网基因的众安在线,其主流产品依然是传统保险产品。
在王和的理论体系下,他提出了保险社会的构想,将保险纳入整个治理框架,让保险成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素。
实际上,无论是基于保险社会概念,或是传统保险理念,保险的社会治理功能都始终是其重要功能,所谓保险是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
而在体现社会治理功能中,结合当下中国国情而言,显然还存在诸多薄弱甚至缺失的环节。以最能体现社会治理功能的责任险为例,发达保险市场已然具有相对完善的强制保险制度。
对比国内现有的交强险、环责险、医责险,在国外都是非常成熟的强制型产品。而国内除了交强险之外,其他两个险种都还没有取得预期成效。
比如医责险,美国已有 14 个州强制或半强制要求医护从业者必须购买医疗责任险,其中 7 个州把这项保险作为行医资格的前提条件。
相对于北美成熟市场上百年的医责险历史,中国医责险试点于上世纪80年代,但真正的发展是在2014年后。2014年,我国医责险实现保费收入18.8亿元;2015年,我国医疗责任保险保费收入23.64亿元;2016年,医责险的保费收入约为28.02亿元。
行政推动下的医责险保费实现了稳步增长,尴尬的是综合成本率居高不下。110%的综合成本率,让险企望而却步,“只赔不赚”的发展模式成为中国保险公司介入医责险领域之拦路虎。
同时,医责险市场的投保意愿也不高,投保率仅10%左右,这与强制医疗险相关制度设计不够完善有关。环责险也是如此,投保意愿不高,部分地区在政策推动之下投保,但一段时间不出险之后便出现退保潮,导致诸多风险聚集点。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我国亟需建立强制保险制度的领域包括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尤其是高危行业)、旅行社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以及一些典型的巨灾保险,如地震保险等。
当前来看,无论是责任险产品经营管理,或是强制保险制度设计,都与发达市场存在巨大差距,要实现所谓的保险社会更是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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