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34名职员提前退休,成都某机械厂员工陈勇利用担任人事劳资处处长、熟悉离退休社保政策的便利,在破产清算期间,通过篡改工人事档案行贿社保局职员等手段,为37名职员先后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191万余元,并从中收取好处费17万元。
经成都中院审理,陈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篡改档案被告人陈勇担任原成都某机械厂人事劳资处处长,2005年5月其所在机械厂破产,2005年底陈勇退休。2004年至2012年期间,陈勇利用曾经管理过职工人事档案,熟悉离退休社保政策的便利条件,为了帮助廖贵平等34名职工达到提前退休的目的,通过虚构特殊工种、延长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虚增年龄的方式伪造职工人事档案。骗取养老金在篡改档案的同时,为顺利通过社保局的审核,2007年至2011年期间,陈勇还先后多次向郫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行贿,共计7万元。
目前,受贿社保局职员已另案处理。经法院审理查明,陈勇由此顺利骗取国家社保养老保险金共计191万余元。并从中收取好处费17万元。犯诈骗罪行贿罪被判七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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