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人身保险扒有类似产险的险种,如一年期以下(含年)定期寿脸、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需要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由于保险公司的会计年度与保单有效期不完全“A,按照权责匹配的原则,保脸公司不能把当年的保费收人全部计人损益:而应将保费在各保险责任期内进行分摊:因此,所谓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又称未了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在年终会计结算时,把属于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费提存出来,用作将来赔偿准备的基金认留在当年的部分属于当年的收人,称之为已赚保费,转人第二年度的部分属于下甲年度的收人,二称之为未赚保费,这部分构成了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原因主要在于:1)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剩余期限负有承保责任,(2)当保险合同在到期前依法被解除时,其未到期部分的保应退还投保人。
如果严格按照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定义进行提取,则应先计算出每份保单的未到期贵任、再按未到期责任的比重求出应提留的准备金,这种方法理解上比较直观,但工作量太大,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不易做到,因此,目前“般采用年平均估算法 (1/2法),月平均估算法((1/24法)和日平均估算法 (1 /365法)三种近似计算方法。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