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财产项目不止—项时,应在投保单和保险单上,按财产种类或名称分项写明并分项确定保险金额。
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法,保险财产分项也有所不同。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填写企业财产保险投保明细表。
(1)按帐面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可按会计科目分项:
固定资产(原值或净直)
定额流动资产
专项物资及未完工程
低值易耗品
帐外财产或已摊销低值易耗品(注明名称,数量、价值)其他财产(注明名称、数量、价值)
倘若只选择投保某一项会士:科目(或明细科目)的财产时,则应按会训·科臼(或明细科目)分项。
(2)估价投保的财产,应按以下类别作为保险财产项目:
房屋建筑物及装修设备
建造中的房屋、建筑物和建筑材料
工作机器及设备
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
交通运输工具及设备
原材料、燃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特种储备商品、包装物、物料用品)管理用具
低值易耗品
帐外财产及其他财产(注明名称、数量、价值)。
在上述财产分项中,只投保一部分财产,应具体写明投保财产名称、座落或存放地点以及保险金额,以便明确已保和未保财产。如,有十栋房屋,只投保四栋,应注明这四栋房屋的名称、地点和保险金额。
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保障您的生活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