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起,武汉市为282万名农民出资购买新农合大病保险。2013年度发生的住院费用,在基本保险报销后的超额部分,还可按比例进行第二次报销。22日,从武汉市卫计委了解到,考虑到春节后回乡农民工较多,武汉市各区农合办将2013年度的大病保险报销时间延长到今年3月初。
据介绍,参合农民每年住院费用,自付部分累计超过8000元按比例报销:8000-30000元(含30000元)的部分赔付50%;30000-50000元(含50000元)的部分赔付60%;50000元以上的部分赔付70%。农民工在外地突发疾病急诊,确实有必要在外地医院治疗的,携带病历、费用发票等材料回汉后,经各区新农合审核,符合政策的,也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目前实施报销属于补报。各区农合办将在2013年新农合报销费用中统计出符合大病保险的名单,经过严格审核后公示,再发放到各区,通知村民领取,村民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农合证就可领取,不需要奔波办手续。从今年开始,大病保险报销出院时自动结算,不需要事后再补报。
卫计委有关人士介绍说,因为农民工对新农合医保政策了解太少,不少人错过报销时限。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的调查显示,流动人口七成以上受访者未报销医药费。生病的农民工在外地就诊多数是在门诊,并未住院,其中76.1%的受访者表示未报销过医药费,理由分别是未达到地方规定的报销金额,或住院能报销、门诊不报销,或看病能报销、买药不报销等。此外,还有19.7%的农民工不知道报销政策,6%的因为医药费支付金额太少,认为不值得回户籍地报销。对此,将建议各地农合办对农民工报销政策进行进一步的告知推广,让更多应该享受报销政策的农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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