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2012年8月,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准备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这项指导意见发布至今已有三年,目前农村大病医疗保险的现状如何,有没有发挥到真正的作用呢?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不仅是癌症,近年来,我国重大疾病呈现 三高一低 的趋势,也就是发病率越来越高;治疗费用越来越高;治愈率越来越高;发病有低龄化趋势。
为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2012年8月,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准备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解读:我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全部覆盖,基本医疗都得到了保障,但是对于大病医疗保障这一块,现在全国还在试点,覆盖率不是很高,涉及面并不是很广。我国大病医疗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还是资金来源严重不足,第二大病医疗保险,农民如果交过度的保费,会影响到他的承受能力,大病的医疗,农民可能也抱着侥幸的心理,对于这种保险参与率不是很高,大病医疗如果是商业性保险,保费过低商家也不愿意承担,政府这方面的资助还是严重不足。所以建立大病的保险一方面政府要加大资金的支持力度,划一定的基金解决医疗保障的水平,还需要通过保险,通过合作医疗,看能否划出一定的基金来扩大资金来源,保障给予农村居民一定的资助。另一方面还要广泛宣传,动员更多的农民参与。
除此之外,看能不能通过慈善,通过动员社会的力量增加资金的来源,当然对于大病,特别是癌症,现在农村地区处于高发态势,要加强环境治理,特别是饮水安全,以及合理的饮食,教育农民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要加强防止,通过防治减少大病的发生,一旦农民得了大病以后,应该及时得到保险社会的救助,各个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把农民患上大病之后带来的家庭影响、危害降到最低,最小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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