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县人社局获悉,《关于取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封顶额的请示》已得到县政府批复,这意味着,从今年8月16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5000元封顶的制度正式取消。“以前用农保卡看病,门诊费用报销封顶为5000元,超出部分只能自费。”
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制度对一些家庭条件较差,尤其对一些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而言,的确需要承担不小的经济负担。为减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的就医负担,切实为百姓办实事、谋福利,县人社局通过多次深入研究,作出更为合理的制度调整,取消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5000元的封顶线,并及时向县政府递交《关于取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封顶额的请示》。
今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5000元以上部分费用会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按目前2000元至5000元段的报销比例予以报销,即县外医疗服务机构、县内县级医疗服务机构、县内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35%、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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