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咨询:现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若缴费年限不足如何确定补缴费用的缴费基数。人社局回复:根据《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52号)规定: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应当按照办理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我县补缴时执行的是缴费标准的下限,即按济南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目前,月缴费基数为23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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