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漯河市人事局获悉,根据有关规定,河南省对现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漯河失业保险金全面上调。从2013年1月1日起,漯河市区(市本级、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经济开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调整为每月992元,上涨232元,涨幅达30。5%;舞阳县、临颍县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880元,上涨120元,涨幅达15.8%。
据了解,自本月起,河南省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共分三个档次,由原来的1080元、950元、820元,分别涨至1240元、1100元、96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所以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992元/月、880元/月、768元/月。
漯河市区由原来的二类地区调整为一类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由每月760元调整为每月992元;舞阳县、临颍县仍为二类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由每月760元调整为每月880元。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各类失业人员可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业培训补贴、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本月起也都随之按比例上调。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