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基金管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今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规范管理,成效显著。
2012年,《三明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出台。为实现规范管理,今年我市全面实行六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失业保险待遇项目、统一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基金预决算管理的制度。同时,不断完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健全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全市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市人社部门加强了工作任务考核,对市政府下达的失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制定下发失业保险工作年度考核方案。为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各级人社部门还积极开展基金监督工作,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明确各岗位责任和工作流程,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强化基金风险防控。至5月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5.52万人,同比增长2%;基金征收6850.82万元,同比增长15.52%;基金支出2104.51万元,同比增长3.37%,其中,共为7767人发放失业保险金1719.27万元,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304.09万元。基金当期结余4746.31万元,累计结余33565.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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