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陕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办法》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在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人社部门提倡实名举报,各级基金监督机构在收到举报之日起2天内进行登记,7天内完成受理审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向举报人发送告知书。经调查和检查,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人社部门应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举报查证属实的,将按照不同比例,给予举报人一定数额的奖励,累计奖励金额最高5000元。
本《办法》从今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