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深圳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享工伤保险获得更好保障

loadingloading
[提要]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保险了!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伤亡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将深圳市非财政全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保险了!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伤亡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将深圳市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编制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统一纳入工伤保险体系,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通知》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深圳市属行政机关(含行政事务机构)的在编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全额拨款编制人员,其因公伤亡范围、申报时限、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暂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因公伤亡认定和因公伤亡待遇的核定工作,由深圳市人事部门负责。2006年7月1日前发生因公伤亡的员工,其因公伤亡待遇仍按原支付渠道、原待遇标准支付。
据了解,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只适用于企业及其员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因公受伤后,则按照《广东省人事局、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伤亡保险待遇的通知》的规定,由人事部门认定公伤和发放公伤待遇,但与企业的工伤保险待遇相比,相差悬殊。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出台后,将改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公伤待遇范围窄、待遇标准低的状况,使广大公务员,尤其是一些工作风险较大的部门,如公安、消防、城建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受伤可以获得更好的保障。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