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再交一分钱,参合农民即可享受到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大餐”,超8000元后可再报一半。记者获悉,年底前,湖北省将全面实施大病保险报销,并追补今年1月以来的所有大病保险金。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俊超表示,年底前,全省将全面实施大病保险报销,凡是新农合能报销的诊疗项目,如果患者自付费用超过8000元,新农合大病保险都将进行再次报销。并追补今年1月以来的所有大病保险金。
湖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行全省统一。今年,大病保险起付线(指年内个人自负的累计合规医疗费用补偿起付线)标准统一为8000元。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8000元至3万元部分报销50%;3万元至5万元部分报销60%;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大病保险市(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为患者“一站式”即时结报。大病保险还规定,在当年参合的家庭中出生的新生儿,也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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