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烟台市牟平区人社部门获悉,该区中断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补缴工作自6月3日开始正式办理。
根据办法要求,补缴范围为原已参加过烟台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各种原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中断的现在职灵活就业人员,判刑人员服刑期内不得申请补缴。补缴按“自后向前”的原则补缴,补缴时间最早不得突破2002年1月;补缴时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自后向前”的原则,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时,不得再向前补缴。补缴险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按5.6%比例缴纳,不计入医疗账户,其间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按中断缴费年度的最低缴费基数补缴,2002年1月至2011年6月收取利息,2011年7月开始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牟平区人社局网站或政务信息网查询。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