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医院看过小毛病,竟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投保人易女士感到十分委屈。易女士在投保时,业务员问她有没有大病,她如实回答没有。哪知在保险公司眼里小毛病却是“大病”,成为拒赔的理由。律师认为,易女士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得以此拒赔。以前的小毛病成为拒赔理由今年9月,易女士在保险业务员小郭手里买了份寿险,缴费期10年,每年交保费5000多元。小郭和易女士比较熟,知道易女士没有因为大病住过院,就让易女士在电子投保申请书上签字承保了。
11月,易女士心脏突感不适,住院后诊断为胃溃疡和颈椎病,花了6000多元。当业务员将理赔材料交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却以“未如实告知”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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