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伤保险费率下浮0.5%~1%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3年度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今年7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据统计,目前郑州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有2.6万余家,参保职工有144万人。此次实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后,惠及全市3000家企业,企业将少缴纳工伤保险费共计5000万元。
此次工伤保险费率主要对执行工伤保险二、三类行业基准费率且缴纳工伤保险费时间不少于两年的用人单位进行浮动。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据统计期间内该单位享受工伤保险费占该单位按基准费率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以及该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核定其费率浮动幅度。执行二类行业基准费率的企业,费率由1%下浮到0.5%;
执行三类行业基准费率的企业,费率由2%下浮到1%。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单位为农民工参保,并以工程项目预算造价为基准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首次参保缴费的缴费费率由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的1.6‰下浮到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的1.3‰,多次参保且没有发生工伤待遇支付的,最多可下浮到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的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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