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由四川省人社厅、住建厅、安监局和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在蓉召开推动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从今年起,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开始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对于拒绝办理的企业,将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据了解,为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今年4月,四川省人社厅、住建厅、安监局和总工会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以下简称《意见》)。通气会上,四部门相关负责人就《意见》做了全方位解读。
四川省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介绍,把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纳入安全监督和施工安全条件审查内容,就可以有效解决一线建筑工人工伤待遇落实难的问题。凡在四川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一律不予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和施工许可证。
“职工不缴费、项目全参保、上班要打卡、咨询找社保。”罗良娟副厅长用四句话总结了《意见》的核心内容,同时明确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罗良娟表示,这次创新是用项目参保,打破了以往的用人单位参保的弊端。规建局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社会工伤保险督查力度,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建筑施工项目参保情况。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拒不依法参加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建筑单位,将严格实施补缴和处罚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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