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相关部署,我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30元,调整后的新标准从2012年7月起执行。中国经济网山东频道 09月18日讯 9月1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相关部署,我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30元,调整后的新标准从2012年7月起执行。本次失业保险金调整的范围为2012年7月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和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目前,市社会保险中心已开始为市直1481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调整并补发失业金120万元,其中补发2012年7月及8月的待遇补差35.2万元。此次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9月20日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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