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金华市医保处获悉,每年一次的大额医疗补充保险从今天起开始办理购买手续,时间为一个月,凡参加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购买。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的“双保险”功能已多次受惠于我市的参保患者,市区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的人数也逐年增加。
2008年,市区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的人数达到了15.2万人次,比2007年增加了11.76%,有1508人次享受了大额医疗费用报销,明显减轻了参保患者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不过,每年市区还是有许多参保人员由于疏忽而错过了办理时间,造成了“险’到用时方恨少”的结局。市医保处有关负责人为此提醒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购买手续。根据规定,首次购买或中断后再次购买的参保人员,当年保险额内的医疗费用只按60%报销,连续购买5年及以上的可报销90%,购买10年及以上的,可报销95%。另外,市区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不间断购买5年以上的,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费用和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个人自负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可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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