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起,德州市建立消防安全评估与保险费率挂钩机制,以切实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根据《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火灾高危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每年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评价结果要作为单位调整各类火灾事故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
保险机构承保时,要以一般等级的单位为基准,保险费率调整系数为1;“好”等级的单位,保险费率调整系数为0.9;“差”等级的单位保险费率调整系数为1.2,充分发挥保险费率的价格杠杆作用,督促投保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据介绍,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切实加强对其的日常监督管理,将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公安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参考依据。保险在线商城,保障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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