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初,谢某和电工王某聊天时谈起养车费用昂贵,每年高达好几万元,感觉负担很重。王某建议制造车祸引发汽车燃烧、再向保险公司索赔,两人一拍即合。
2003年1月21日凌晨4时,谢某驾驶奔驰车,载着王某从泉州往厦门方向行驶,在高速路段上,谢某驾车以每小时110公里左右的速度撞碰左侧护栏,再向右打方向盘,导致车的右前部撞击右侧护栏。不料车撞上护栏后,装置失灵,并未引发火灾。焦急之下,两人商量决定由王某点燃地上的油引起火灾,等火烧得差不多后谢某报警。
事发当天,谢某即向两家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两家保险公司在调查时发现,谢某重复投保但并没有告知保险公司,此外,谢某所作的笔录也前后矛盾,并且在车祸前不久突然增加了车辆自燃损失险。保险公司当即报警。事情败露后,谢某逃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后在其妻的劝告下投案自首。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谢某涉嫌保险诈骗罪。此案当庭未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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