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日公布,2013年深圳全市各项社保基金收入738.69亿元,同比增长22.70%;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245.95亿元,同比增长21.65%。2014年深圳市将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出《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探索利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购买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此外还将探索异地就医结算新机制以及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审核报销异地就医费用。据统计,2013年全市各险种参保总人数达到4470.42万人次,同比增长17.70%,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13.90万人、1157.65万人、987.96万人、930.45万人、580.46万人。2013年深圳市提高参保补助,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由240元提高至282元。
2013年深圳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政府规章,制定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办法》,拟定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先行支付暂行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
人社局表示,目前深圳市的社会保险政策体系还不健全,养老补缴、工伤康复、生育保险等方面的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管理理念、思路需要进一步调整,支付方式的制度设计有待进一步完善。2014年将继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立法,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配套办法。此外还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细化补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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