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7月份起,上饶市全面启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工伤保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此之前,上饶市的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只是企业职工和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工作人员发生的工伤事故得不到保障,享受不到工伤保险待遇,工作人员遭遇工伤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用人单位因此也经常和工伤职工发生劳动纠纷。
为了解决这一现状,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结合上饶市实际情况,首次将上饶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正式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之内。上饶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将按照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0.5%进行缴费,工伤保险费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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