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会延年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款由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年金分红保险,本文详解此款保险产品对应的险种介绍、发售方式、产品特色和保险条款。
都会延年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发售方式
《都会延年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将采用限额限时的发售方式。
都会延年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年金终身领取 按需定制养老,该产品着力于根据客户的不同养老需求灵活定制贴心的养老方案,可终身领取年金,让客户安享金色晚年。
都会延年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部分条款
附1:都会延年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三条免责示例。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附2: 某保险公司年金产品八条免责示例。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介绍
美国大都会集团创建于1863年,由一群纽约市的企业家以100,000美元筹组而成,原名为 National UnionLife and Limb Insurance Company。经过五年的艰苦经营及多次重组,公司在1868年决定专注发展人寿保险业务,并针对中产阶层客户推销保险产品。由于公司的业务在被称为「Metropolitan(都会区)」的纽约市最为成功,故此以美国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命名。
都会延年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生背景
在中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银发浪潮”也扑面而来。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期。根据民政部发布的《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中国正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物质财富积累相对不足,呈现出明显的“未富先老”特征,而目前中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养老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现实要求,出现了养老保障断层。一边是扑面而来的“老龄化”浪潮,一边是“未富先老”的严峻现实,由此,选择合适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为自己“优雅老去”增加可靠保障,成为众多人士的明智选择。
在巨大的养老需求来临之际,大都会人寿精心打造一款可以为客户灵活定制个性化养老方案的年金产品——“都会延年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客户在购买该产品时不仅可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选择一次性支付、5年交、10年交、20年交四种交费方式;还可在50岁、55岁、60岁和65岁中任意选择养老年金开始领的时间,领取方式可选择年领或月领,自开始领取年金日起至终身领取。
无论是对普通上班族、希望在岗位上持续发光的人们来说,甚至是对已获得财务自由、希望提前退休享受生活的人们来说,都可以通过“都会延年”轻松选择并规划养老生活。客户在终身领取年金之外,还可享分红机会,通过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的方式,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规避未来可能存在的长寿风险。同时,“都会延年”仅设三条责任免除条款,减少了赔付限制,并免除体检和财务核保,让客户购买得更安心、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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