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消息贵州省凯里市人社部门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参保城镇居民的大病医疗保险费用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筹集,不需要参保居民另行缴纳。审核报销材料由社保局递交保险公司,报销的大病医疗保险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这一举措,方便了群众,全面提升了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降低了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压力,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
据了解,2014年已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黔东南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等规定,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按照分级累进比例给付方式给予报销,最高保险限额达15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程序简便,需要的材料由社保局递交保险公司进行审核报销,更大程度地方便群众。
据介绍,凯里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从2013年开始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2013年,大额医保参保费用为每人每年40元,全年有71名大病患者得到实惠,商业保险公司承担了报销大病医疗保险费用161.59万元。2014年,凯里大额医保参保费用降低为每人每年35元,全市50045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列入2014年度大病医疗保险范围。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