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对象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答:年龄在16周岁以上(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又没有参加职工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的我市户籍城乡居民,都可以到户籍地申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低标准养老保险)的情形是指城乡居民在未缴纳职工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期间可以申请按规定参保缴费。
1.参保个人怎样缴费?答: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未满60周岁的人员应根据个人和家庭经济状况选择缴费标准并按年缴费。如果到达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按不低于补缴时最低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100元、1400元、1700元、2000元共八档。
2.政府是如何给予缴费补贴的?参保人员按上述标准缴费后,政府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缴费标准在1100元以下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1100元以上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级及以上人员)和低保人员(持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人员)按每人每年80元补助。
3.集体补助如何确定?答: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哪些资金组成?答: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利息收入组成。
4.个人账户的钱怎么计息?能继承吗?答: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当年缴纳的按活期利率计息。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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