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含)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一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按您年交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10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一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不计利息);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一、投保方式灵活。0-60周岁人群均可投保,并有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等多种交费方式可供选择,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财务规划及个人需求灵活安排。最低保费仅为5000元,是一款大众都能买得起的年金保险。
二、收益安全稳健。生存保险金及现金价值明确载入保险合同中,生存总利益安全稳健。在不确定的未来,这份明确的收益可以给你一份稳固的保障,帮助你抵御各类潜在风险。
三、具有身故责任。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累计所交保费或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还可通过指定受益人进行财富传承。
四、保险金双重给付,领至终身。自第10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一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除此之外,“共庆余年”还提供一份特殊的关爱——特别生存保险金,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含)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一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按年交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弘康人寿依托卓越的投资能力,充分发挥保险功能,推出了“弘康共庆余年年金保险”。该产品设计简单,收益稳健明确,很好地契合了当代人对风险防范、资金安全、收益稳健的综合需求。
“共庆余年”可通过长期而稳定的年金领取,保障甚至提升你的养老生活品质;还可以作为家庭的教育金,支持子女教育方面的支出。此外,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还可以通过购买该产品,实现财富的合理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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