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都属于国家就业分类的一种。关于他们的社保问题,在《社会保险法》中是这样划分的:
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解释一下: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适用职工必须参保的模式,由个体工商户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一般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是有区别的,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法没有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可以参加。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通过自己缴费的方式承担社会保险费,国家一般给予优惠的缴费比例——20%。企业缴费的话一般是个人承担8%,用人单位承担16%。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一些地区是按照12%的优惠比例缴纳单位承担部分。
退休政策的一项重大不同
实际上,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女性是55周岁,男性是60周岁,跟普通企业职工是不一样的。相应的退休年龄是2001年制定的,这也是国家推动退休年龄延迟的一项举措。
不过,一些地区由于早已经制定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是50周岁,所以四川、青岛等一些地区仍然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女性50周岁退休的规定。
实际上,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参加的都是基本养老保险,大家养老金的计算都是一样的,相应的养老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简单来说,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计算主要跟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相关。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待遇越高;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待遇也越高。
不过,企业职工由于个人只承担缴费基数的8%,灵活就业人员是负担20%,从个人付出来讲肯定是不成正比的。企业职工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万一没有领取完家人可以继承,也就是说企业职工参保根本不会亏本。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不得转移劳动者承担,否则是违法行为。
其实,很多企业老职工参加工作较早,在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就已经参保缴费了,这样他们就有视同缴费年限,有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待遇,可能会更高一些。但是,根本原则还是离不开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等因素。
我国灵活人员参保现在还是自主性的,现行的退休政策对于个人来说也非常划算。除了养老金以外,还有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基本上不会亏本。这也是国家为了提升大家参保缴费的积极性,而给予的优惠政策。
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有关参保政策,为自己年老之后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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