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州市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人均360元,为有效解决农民大额医药费用负担,提高新农合制度对身患大病的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今年,青州市为参合农民购买了人均费用为15元的大病保险,所需费用从新农合基金中支出,不增加农民的个人负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由省卫生厅统一安排部署,以省为单位统筹建立。
近日,青州市正式启动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目前,正在对2013年1月1日以来符合报销条件的参合农民进行补偿,3月底将实现与新农合同步补偿。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大病保险再给予二次补偿,具体补偿比例为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在今年的新农合补偿方案中,20类重大疾病执行新农合住院补偿起付线,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0元,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500元,上转到青州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为1000元。
20类重大疾病在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70%,封顶线为10万元。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