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从宜昌市医保局了解到,今年宜昌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年赔付上限将上调5万,即由原来的30万上调至35万。该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将因此受益。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自2012年运行以来,宜昌市大额医疗保险按每人每月7元缴费,大额医疗保险最高赔付金额按每人每年30万元进行赔付。
为了进一步减轻职工大额医疗负担,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宜昌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作出调整,内容包括: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7元/月调整为每人8元/月;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最高赔付限额由每人每年30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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