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待业保险基金的开支项目包括“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为解决待业职工生活困难”的费用。做出这一规定,主要出于以下考虑:
①如果一个家庭中有两个人同时待业,全靠救济金是无法生活的,如再有一个子女,生活将更加困难,对这样的情况应该采取相应措施,先解决生活问题,同时尽快安排就业。
②一个人待业,家庭其他成员无经济来源的,也要给一定补贴。 ③女职工在失业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应该给予一次性的补贴,这不仅是为下一代着想,同时也体现了国家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的统一性。
④独生子女费的问题。家长待业,子女是没有过错的,他们同千千万万的孩子一样生活在祖国的土地上,不应该有两种待遇。虽然只有几元钱,却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下一代的关怀,?我国劳动部门是政府的职能部门,要维护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否则,会造成待业职工及其子女心理状态的不平衡,可能会造成不良的后果。
总之,要采取有利措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待业职工生活中的困难,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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