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计划是用统一的货币形态编制的综合性计划,它涉及到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出和控制等内容,以及对其使用效益的评价,是组织和指导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及进行财务管理的主要依据。
失业保险财务计划分为两部分:
①失业保险基金的收入计划。主要是基金筹集的来源方面。
②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计划。可分为短期保险费用支出和长期保险费用支出两种。短期费用支出包括救济费、医疗费、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以及失业保险机构的管理费。长期费用支出包括失业职工的转业训练费和扶持生产自救费。
为了有计划地筹措和有效地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保证失业职工基本生产和再就业的需要,保持社会安定,各级失业保险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年底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计划(也可以失业保险基金年底收支预算的形式出现)。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财务计划必须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需求。要从实际出发,做好调查研究,摸清企业发展变化的情况,把在职职工管理和社会失业人员管理的业务活动结合起来,全面占有材料,使确定的财务计划指标,既有科学依据,符合客观实际,又先进、稳妥、可靠。
②计划必须正确贯彻全局统一的思想。做到顾全大局、保证重点、协作其他,在保证失业职工个人待遇的前提下,适当安排其他项目,为国家节约和积累更多的基金。
③计划必须协调一致,保持指标间的综合平衡。在编制计划的过程中,必须研究财务指标与失业保险业务活动的相互关系,合理安排失业保险中各有关指标的比例关系,使其相互协调,从而保持各项计划的衔接平衡。
需要强调的是,编制失业保险基金财务计划,还要以失业保险工作管理计划为基础,即根据失业保险法规的实施范围和内容,确定各项计划指标的基础,如预测失业人数、(包括破产企业失业人数)企业整顿后精简人数、合同制工人到期失业人数、企业辞退人数、关停企业失业人数等。利用预测的失业发生率,运用相对论的理论方法,再通过数理计算,填列出计划期内各项收支项目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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