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伤害工人的保险是各国都关注的问题。历史上,工业事故同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障相比较,一直受到优先对待。目前为止,世界上至少有91个国家提供了就业伤害补助金。但是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工人还没有受到工人补偿体系的保障。印度尼西亚:1952年,印度尼西亚政府通过国有的国家保障机构Astek来管理劳工保障计划,增加对工伤、年老和死亡的保险补助。随着国家的经济增长,现在的社会保障计划(Jamsotik)对某些雇主来说,已具有法定约束力。但是,该组织的成员仅限于“有正式工作,,的私营和公营企业的雇员。尽管其成员的数量不断增加,但是仅有25%的工人能享受这种保障。圭亚那:人口739000,具有80年有偿和非有偿社会保障的历史。1916年实施第一部针对职业危险为工人提供保护的法律。它为在生产过程中遭受伤害的手工业和非手工业工人提供补助金。该法于1969年修订,现在它为年龄在16—59岁之间、公营或私营企业的雇员和个体经营者提供风险保单。韩国:韩国自1965年对遭受工业伤害的工人实行保护。最初是针对雇员在200人或200人以上的公司,到1982年,除雇员人数不到5人的公司外,所有的雇员都得到了保障。那些个体经营者和在服务行业就业的人仍然在保障体系之外。值得注意的是,韩国仅有26》6的雇员受到了员工赔偿体系的保护,因为绝大多数韩国雇主的职员人数都不到5人。处在员工赔偿体系下的雇主,根据他们公司的性质和发生损失国际保险学的历史纪录,按不同的费率宋支付保险费。如果有人伤残,这个人即可领取其70%的平均工资。到1995年,韩国出现了失业保险。津巴布韦:员工赔偿始于1976年,由职业健康安全和员工赔偿部对工人受伤或死亡提供财政援助。该保障体系对所有月工资在500元(津巴布韦元)以上的工人承保,家庭佣工和临时工未包括在内。员工赔偿委员会的委员制定雇主支付的保险费率,并可对雇主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予以惩罚。这里,伤残补助金包括医疗费、复员费和生存补助。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