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员在发生出险事故进行前期的责任审定时要注意几点问题和事项。(1)认真分析出险原因。财产保险标的出险原因有的比较明显,而更多的情况下的出险原因则十分复杂,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甚至还有人为的原因。要区分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就必须对出险原因进行深入了解,认真加以分析研究。要结合出险时间、地点、气象、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2)依法履行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对保险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合同一经签订后,保险双方就必须严格履行。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如果条款含义含混不清,则应从有利于被保险人利益角度进行解释。对于被保险人,应履行保险法规和条款上规定的义务,如实告知保险财产的情况,维护财产的安全等。 (3)熟悉法规条款,实事求是审核定性。保险责任审定工作的一个首要条件是理赔人员必须熟悉法规、条款、办法和有关规定,这样才能准确定性。审定保险责任要根据法规、条款、办法和有关规定,认真审定灾害事故的性质、发生原因、责任范围和各种证明文件的可靠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判断事故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属于或不属于哪一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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