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客户因病住院。她的单位得到了社会保障医疗补偿。出院后,她花了1200.1元,社会保险报销6400元,其他费用自理!!自付比例高达47.6%!为什么?她不是说80%可以报销吗?这让她很困惑,于是这位朋友来找我,询问了一些情况,并解释了医疗保险是如何报销的:
首先,如何支付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显示在医疗保险卡上,每月在我们的医疗保险卡上存入数十到100元,统筹基金是社保局的账户,用于住院或生病。
其次,报销范围:如三甲医院为例,重大疾病15万封顶,普通住院医疗2000元到75888元之间能报销80%。再次,自付范围:一般12000元的住院费用,保守估计自费药在2000左右。所以,那12000元的医疗费,6400元是由社保报销了,剩下的5600元就是自己支付了。
那么这6400元又是如何报销回来的呢,12000元-2000元(三甲医院起付线)=10000元-2000元(自费药)=8000元
8000元*80%=6400元
幸好在她购买了商业保险的住院医疗险,剩余的5600元再拿到保险公司报销.这次住院的12000元,自己付出的部分就是自费药2000元.社保+商业保险总共报销回来10000元.
注:有社保的,社保报销完,再拿分割单到保险公司报销剩余的保险费,社保有起付线(三甲医院2000,二甲医院1000,一甲医院500)
如果没有社保的,直接购买了商业保险的,如上面案例12000一次住院费用,报销的比例是,(总费用12000-自费药2000)*80%=8000
我的委托人是一位28岁的妇女,她额外缴纳了两笔住院保险费,仅为20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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