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有效意外保险合同,开始对缔约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提前审查的格式合同
就大多数格式化的意外保险合同而言,由于事先经过意外保险监管部门审查或备案,合同内容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资格合格、意思表示真实、缔约目的合法,又无附加条件和期限,则意外保险合同的成立即意味着生效。从合同效力形态分析,可谓意外保险合同成立、有效和生效三种形态,出现了重叠的情况。
附条件生效合同
订立意外保险合同时,当事人若对合同生效附加了条件,则成立并有效的意外保险合同,只有待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才能生效。值得注意的是,附条件合同中,方当事人若故意阻碍或延续条件的成就,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附期限生效合同
订立意外保险合同时,当事人若对合同生效附加了期限,则成立并有效的意外保险合同,只有待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才能生效。
合同生效与意外保险责任开始
通常情况下,意外保险合同的生效即意味着意外保险责任开始;特殊情况下,意外保险责任开始可以追溯到合同生效之前,也可以延缓至意外保险合同生效之后。
合同生效与犹豫期
在人寿意外保险实务中,投保人收到保单后,可以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内对缔约反悔的,意外保险人予以全额退还保费,就像退货退款般。从合同效力形态分析,是生效的意外保险合同,因投保人反悔而丧失了效力。这种情况,无法用合同法的般原理来解释,只能视为意外保险人给予投保人的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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