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开公司、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需进行企业社保开户,办理时可参考以下内容。
办事依据
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沪劳保基发(1999)74号]。
申办条件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本市城镇企业。
申请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根据企业单位的不同性质,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企业单位,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民政福利企业,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社会福利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相应《核定表》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签名确认,《核定表》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社会保险缴费卡>领取通知书》一份交单位经办人;
2.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并打印《业务登记回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待补全材料后可凭《业务登记回执》及完整的材料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不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材料退还。
收费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工本费20元(代金融机构收取)。
新闻链接
上海调低城镇职工社保费率 各项保障待遇不变
从今年10月1日起,上海将调整部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总体费率下调2.5个百分点,同时参保者的各项保障待遇不变。
参与社保费率调整方案评估的专家透露,此次调整的基础是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并轨,极大地补充了各项社保基金。她认为,从目前的基金积累来看,费率降低的幅度还不够大。
据介绍,此次上海的社保费率调整,共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四个险种,单项费率水平有降有升。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个百分点(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仍按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率下调0.7个百分点,其中单位缴费部分下调0.2个百分点,个人缴费部分下调0.5个百分点;生育保险费率单位缴费上调0.2个百分点。
此次上海社保费率的总体降低,得益于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有关资金的注入。
上海市规定,在本地务工或经商但不具有本地常住户籍的外地人员,都应当参加综合保险,其中包括工伤保险、住院医疗和老年补助三项待遇。自2011年7月开始,上海决定把这像社保交由上海人社局统一管理,其中各项资金分别注入原来人社局管理的城镇职工医保账户、养老账户和工伤保险账户。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外来人口与上海户籍人口比已达2:3,因此虽然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筹资水平很低,但资金总额相当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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