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社会保险是合肥市民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常说的社保一般就是指“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合肥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作为单位福利待遇的一种和合肥市民生活的基本保障,社保必不可少并在我们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险包括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五险0.8%,个人不交钱。以上均为有稳定的单位并且单位给职工上了社保的情况。
一旦断缴了以后可以接着缴,但要取出来的话只能取个人账户的钱。社保需要至少缴纳15年以上,多缴多领。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报销50%。
合肥社保如何计算缴费基数?
(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2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3)2013年1月至6月期间新参加工作或再就业的职工,以本人2013年1月至6月期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个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为其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4)根据有关规定,职工工资总额(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5)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本期缴费基数按该单位上期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合肥城区参保居民本月起享受5项待遇
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从10月起,参保居民可以享受5项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住院报销待遇方面,参保人员在本市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若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等27个病种,可以申请特殊病门诊待遇。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参保居民还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
另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还可享受生育补助待遇。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如果参保人员身体有残疾,还可以享受残疾辅助器(下肢假肢、助听器)补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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