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出台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规定指出企业必须在员工入职30天内给员工申报办理社保,并且需按时缴纳社保。如果没有按时交纳,将对企业处以社保滞纳金的惩处。另外,当企业没有按期给员工交纳社保时,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查到企业银行及金融账户,并能从账户划拨社保费用。余额过少时,社保经办机构可以要求企业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责令其按期交纳。该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那么各地公司如何办理社保呢?本文讲为您介绍深圳、武汉以及潍坊关于公司如何办理社保的相关规定。
1、在单位缴费的员工:由企业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已办理过劳动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回执需按参保报表的顺序排列,附于参保报表后。如属补办卡的,填写《深圳市劳动保障卡补办(挂失)申请表》到缴费所属征收窗口打印制证清单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2、已开展网上申报参保的单位,可直接在网上申请制证,并打印制证清单,并将数码照相回执(已办理过劳动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按“制卡清单”顺序排列,附于清单后,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征收部门指定制卡窗口,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3、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劳动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已办理过劳动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填表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4、离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已办理过劳动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到所属区养老部门打印制证清单,前往市社保机构4楼制证窗口办理补卡业务。
5、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人员,提供失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已办理过劳动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到所属失业处(科)打印制证清单,前往市社保机构4楼制证窗口办理补卡业务。
参保单位或个人缴费参保人凭制卡回执在指定时间内到原制卡受理窗口取卡。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先到劳动局去登记保险证,带好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然后才可以办理社保,办理社保的话要先填相关表格,之后才可以办。
日期是没有关系的因为毕竟是新公司嘛1.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法人身份证号、法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信息,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符合条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2.具体为员工办理参保时应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参保员工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缴费时要填制《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增减变化表》,需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公章、经办人公章。如员工先前已经投过保,需提供其保险编号。
3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4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参保企业应于每月的1—15日,最好15日前办理通过社会保险业务网站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及应缴费信息的申报业务,并填写、留存相关表格、资料。
5参保企业办理完上述“网上申报”操作,确认无误后,应在网上提报“应收核定”申请;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企业的申请,进行应缴费信息的核定,并通过“网上银行”征收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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