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大幅提高了补充医保报销额度。按照新一轮(2013年至2018年)补充医疗保险的承保协议,城镇职工每人每年投保金额为84元,城乡居民为10.3元。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额度为40万元,城乡居民为35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每年可报销的额度为50万元,城乡居民为45万元,远高于城镇职工社平工资6倍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倍的要求。
市财政局与人社局近日共同招标,确定中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作为新一轮(2013年至2018年)补充医疗保险的承保人。补充医疗保险运转方式是: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作为投保人为参保人集体投保,个人不需额外缴费。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参保城乡居民门诊和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解决。有了补充医疗保险再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实上每年可报销额度提高为50万元、城乡居民为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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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43家村卫生所纳入医保服务范围
继首批45家村卫生所纳入并开通医保刷卡服务后,厦门市人社局日前又有98家实现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被纳入医保服务范围,并将于近期陆续通过宽带开通与社保信息系统的实时连接,方便农村居民凭社会保障卡在村卫生所刷卡就医,即时结算医疗费。目前,厦门市社保中心已对200多名乡医进行医保业务培训,要求他们规范日常诊疗行为,用好政府的优惠政策,珍惜有限的医保基金,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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