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判决,待产幼犬不属独立生物不能直接计价,法官认为若按“母犬增值”或许能获赔更多 “我家狗儿买来才3个星期,没多久要生崽了,不是他戳笨,狗崽崽满月能卖两千块一只。”待产的名犬德牧被车撞死,狗主人张先生要求肇事者赔偿母犬腹中的13只待产幼犬。 昨天,这起特殊的交通事故纠纷案在重庆五中法院结案。张先生能如愿获得赔偿吗? 案件 母犬被撞 13只小狗胎死腹中 一说起这事,张先生至今很怄气。2012年11月10日,他从别人手里花1.6万元买来一只德国牧羊母犬,买来时已经怀孕,张先生盘算着等狗宝宝出生后卖个好价钱。
2012年12月3日,荣昌县吴家镇双流村,张先生牵着德牧在路边散步,李某驾驶中型拖拉机经过。 此时,不知道是狗儿拉力太大,还是张先生没拽牢绳索,狗儿挣脱绳索跑向公路左侧被拖拉机撞伤致死。 张先生将狗送去解剖,发现狗妈妈肚里竟然有13只狗宝宝。令人惋惜的是,狗宝宝全部胎死腹中。张先生气得不行。 荣昌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张先生的损失为:牧羊母犬一只16000元,腹中待产13只幼犬扣除死亡率及相关费用后价值12000元,共计损失28000元。 张先生拿着价格鉴定报告,将肇事司机告上法院,索赔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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