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2014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015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全面展开。2014年度以个体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分为七档一档3921.6元(40%)二档4903.2元(50%)三档5882.4元(60%)四档6864元(70%)五档7843.2元(80%)六档8824.8元(90%)七档9804元(100%)
2015年度以个体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为每月251.6元,全年合计3019.2元。
2015年度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65元,其中,个人年缴保险费155元,政府补助每人10元。补充医疗保险可以现金缴纳,也可以全部从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扣直接划转(即从医保卡账户中划转),缴费截止时间统一为2014年12月20日截止。市中区参保,从10月10日起,不用前往市中区社保局办理大厅,而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乡镇、社区的劳动保障站(所),即可快速、方便、安全地办理转移参保和银行代扣代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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