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社保补缴五个明显特点是否有时限,请参见以下介绍。社保补缴有期限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缴。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社保的特征
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特征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特征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特征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特征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知道,社保补缴的期限是有限的不管怎样,我们还是尽量不让我们的社会保障金中断支付,因为遭受损失的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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