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税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通告称,2020年7月1日起,中国保险公司可代办代交社保车船使用税,在这以前,要搞好代办代交社保车船使用税准备工作,并改动“强险”保险单。 国税总局地税司层面表露,7月1日前,全国各地税务局要制订代办代交社保管理条例。各保险公司要立即健全强险业务流程,改动交强险保单。除此之外,2020年7月1日起,保险公司在代办代交社保车船使用税时,应依据经营者出示的上次保单,检查经营者其他应付款的补税状况。针对其他应付款沒有交纳车船使用税的,保险公司在代办代交社保本年度应缴税金的另外,还应代办代交社保其他应付款的未缴税金,并过去次交强险保单到期还款日的隔日起,至选购年度商业保险的当天止,按日另收应缴税金万分之五的税款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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