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险理赔的标准
损失与近因存有立即的因果关系,因此,要明确近因,最先要明确损失的因果关系。明确因果关系的基础方式 有从缘故推论結果和从結果推论缘故二种方式 。
商业保险理赔是对保险投保品质的检测,对业务流程挑选不严苛会造成 赔案增加、赔偿款提升;保险投保办理手续不齐备则会提升理赔工作中的难度系数。根据赔付解决,也可发觉防灾减灾防损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和系统漏洞,做为提升和改善防灾减灾防损工作中的根据。理赔工作质量的优劣还关联到车险公司的信誉,进而危害到开展业务的。因而,财险理赔工作中务必遵照下述标准:
(1)积极、快速、精确、有效。积极、快速就是指理赔的及时性,商业保险公司在处理赔案时积极、不推迟,在要求的服务承诺期限内立即深层次当场现场勘查,立即核查损失额度,对归属于保险条款范畴的损失,要快速估计损失额度、立即赔偿;精确、有效就是指在理赔时要分辨义务,精确车辆定损,有效估计赔偿款额度。
(2)企业信用、讲信用。它是规定保险公司在处理赔案时,要严格执行保险合同的条文,重视受益人的合法权利。
(3)求真务实。它是商业保险理赔工作中理应遵照的基本准则与规定。这一标准规定理赔工作人员在分析案情、处理赔偿或计付案子时,一切从客观事实和直接证据考虑,分辨保险事故的缘故和特性,不可以偏概全。经调研与审批,一旦确定发生了保险条款范畴内的安全事故,就应按照合同书开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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