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参保市民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参保大病患者可以二次报销个人自付的六项医疗费用,并且自付费用超5万元再报60%,不设封顶。在北京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尚未出台之前,2017北京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仍以该《通知》的内容为准。
从2017北京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内容中可以看出,本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即参加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大病患者将可以二次报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大病保险报销一年度结算一次。同时,六项医疗自付费用可二次报销,这六项大病医疗费用项目分别为报销比例以外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医疗费、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中乙类应先行负担的费用等。
此外,《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北京市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考虑到城镇居民参保者多是老人、孩子,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所以大病保险报销按照上不封顶的原则设计,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其中,门诊和住院费用都纳入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上累加5万元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60%,不设封顶线。
为方便参保市民报销,2017北京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还指出,北京参保的大病医保患者再次报销医药费时,不用自己申报,由全市医保、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自动审核办理,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参保者只需要等经办机构的通知即可。
提示:以上就是详细的2017北京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内容介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新政策推行以后,参保市民不仅报销大病医疗费用的比例提高了,而且自付费用超5万元再报60%,同时简化了大病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流程,这些都将为参保市民带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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