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农机部门管理系统与公安交管平台不能实现互联,一些农机车辆驾驶人利用此漏洞,屡屡实施交通违法行为,且拒不缴纳交警罚款。针对这一现状,马鞍山和县大队乌江中队利用信息手段开展农机车辆违法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行动中,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机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未悬挂号牌、不按规定放大号牌等违法行为。每对一辆车辆进行检查时,民警都利用“警务通”进行网上比对,对非现场违法未处理及未缴纳罚款的驾驶员,立即督促其到中队进行处理并交纳罚款。对拒不缴纳罚款的,民警在登记后,将情况通报农机部门,由农机部门督促处理。执法中,民警还对农机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自7月1日以来,和县大队共检查农机车辆350余台次,查获违法行为116起,督促驾驶员缴纳罚款52起,取得显着成效。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道路的不断改善和物流需求的加大,使得农村地区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农用车辆不断增多,农用车辆已成为农村道路运输的重要力量。但由于受现行管理体制的制约,导致农用车辆及农用车辆驾驶人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诸多的漏洞,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许多隐患,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难点。
大多数农用车辆已由传统意义上的田间作业和短途运输农业生产资料转变为了专业性、营运性货运工具和多用途交通工具。一些拖拉机下田时是群众的生产工具,出行时是群众乘座的交通工具。而作为农用车辆的驾驶人,由于领证门槛不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加之缺乏系统技能教育培训,这部分驾驶人的交通法制意识很淡薄,所驾驶的农用车辆在行驶中超载、超限、超速、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十分突出。
目前农用车辆驾驶人由农机部门管理,这部分驾驶人未纳入交通违法管理信息系统,交警部门对农用车辆查处作出处罚后,由于实施“罚缴分离”,驾驶人往往事后不缴纳罚款。检验时,由于信息不共享,农机管理部门难以对农用车辆的违法信息进行审核把关。所以,对于农用车辆的违法行为除当场收缴罚款外,其它非现场处罚和违法计分均无法履行。对于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的证件,驾驶人只需到农机部门以遗失为由即可申请补办。这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农用车辆驾驶人的违法随意性,削弱了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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