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济南市自2013年开始实施新的医疗保险政策,更好的服务城镇居民医保。社保建设一直是国家的重要政策之一,为了更好的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各地区不断努力晚上社保建设。
济南市社保局表示,自2013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参保人,门规的备案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但不限社区或综合定点。原居民医保门规备案超过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于2012年12月31日前,到所在区医保办办理定点变更手续。
记者从济南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会上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实行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全市共有127个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纳入门诊统筹范围,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居民医保参保人务必要就近选择社区定点。
据了解,济南市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所选的定点社区医院门诊看病,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每次超出50元的部分,可按50%的比例报销,一年最多可报300元。济南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一定要在12月31日前依照就近原则选择一家社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并进行备案,否则无法正常享受门诊统筹的有关待遇。婴幼儿、在校中小学校学生也在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内,可由家长代为选择门诊统筹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并备案。
另外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发布公告,根据劳动维权工作需要,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的窗口由原来的经二路195号搬至经二路164号,举报投诉电话由原来的86265296、86265298更改为89731852、89731853,来人、来信的地址由经二路195号更改为经二路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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