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市人社、建委、安监、总工会、地税五部门将在全市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建筑企业不买工伤保险,项目不许开工,以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共有450余家,从业人员达10余万人。企业仅为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办理了工伤保险,一线务工人员流动性强,均未参加工伤保险。
今年,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筑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保险费;流动职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保险费按建设项目工程总造价的2.5 计算,具体的缴费费率由市人社部门根据规定计算。
工伤保险费应在项目开工前,由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代缴,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务工人员。建筑施工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则不能颁发施工许可证,不能开工。
根据行动计划,今年新开工的建筑工程项目须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在建项目参保率将达到60%以上。到2017年,实现新开工和在建项目全员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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