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社保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生育保险不仅女性要交,男士也要交,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常州生育保险是针对常州市民而推出的一项基本社会福利制度,然而对于常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等知识很多朋友都没有了解过,下面就让我们对常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进行详细解读。
常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以下常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5、符合常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职工各项补贴待遇分为:
a.产检费补贴: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补贴500元/人;7个月以上引产及生育的,补贴1000元/人。
b.生育费报销:4200元以内全额报销。超过4200元的部分,由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
c.产假工资: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期间,单位按原工资标准给职工发放工资。
不同人群享受常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不同
参保在职女职工:可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妇女病普查费用补偿待遇;
参保在职男职工:可享受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退休(退职)女职工:可享受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为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失业女职工:可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待遇。
常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等政策的制定,从参保人员生育前的孕期开始,到产假结束,进行了全过程的保障,保障对象包括了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以及参保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考虑的非常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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